佛山市商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:刘先生 执行标准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、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(包括ISO14020、ISO14021、ISO14024等)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,与国际通行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。 企业效益 二、 **采购 2006年10月24日,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文《关于环境标志产品**采购实施的意见》,同时发出中国**张《环境标志产品**采购清单》--环境标志产品**采购清单,要求**采购选择环境标志产品。 特别是近几年来,**在《**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》、《**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》和**关于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都强调:要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,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模式。 三、 招投标 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规定"投标的产品属于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制定的《环境标志产品**采购清单》目录中产品的加5分"。 四、 国际互认 中国环境标志已经与澳大利亚、韩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德国、泰国、北欧等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了互认合作和代理协议,同时中国环境标志也已加入到GEN(**环境标志网)、GED(**环境产品声明网),成为环境标志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,这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有力的武器。 五、 年度监督检查 1、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,制订年检计划,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。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,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,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。 2、现场检查时,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,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,送*的检验机构检验。 3、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、检查报告、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,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。 4、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。 六、 复评认证 3年到期的企业,应重新填写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》,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。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。